第一章 学校的基本信息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现素质教育,打造“优质、公平、均衡、充裕”的基础教育,创建“精致 和谐 开放”的小班化高品质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法》、《民办教育法》、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杭州长江实验小学创建于1999年。学校隶属下城区教育局,是一所民办小学。本校全称为“杭州长江实验小学,英文表述为“Changjiang Primary School,Hangzhou”。学校分两个校部办学,国大校部地址:杭州下城区万寿亭街9号,邮政编码:310006;武林府校部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秋水弄26号,邮政编码:310014。
第二条 本校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服务的学历教育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校的业务范围:义务教育(小学段),系全民事业单位,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本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杭州市下城区民政局;本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下城区教育局。
第四条 本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办学责任。校长是法定代表人,对内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本校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本校的举办者是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学校发展规划。
第六条 本校开办资金:叁佰万元;出资者: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额:叁佰万元。
第七条 本校以“长江”之印为校徽。取“方印”为标识,体现了中国“天圆地方”的宇宙观,更是对长江人“方正做人,踏实做事”的一种诠释。以《闪亮银球,七彩梦想》为校歌。
第二章 办学宗旨与目标
第八条 本校以“与健康为友,与知识为友,更与荣誉为友”为核心价值观、以“全·视·界”为办学理念;以“小班化·大世界”为办学特色;“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小班化品质学校”的办学目标;以“与健康为友、与知识为友、更与荣誉为友”为校训;以“扎实、深入、细致”为领导作风;以“生动、活泼、严谨、扎实”为教风;以“慎思 悦读”为学风。
第九条 本校的办学理念是:“全·视·界”。
“全”——注重过程,全面、全程、全员地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为长江的孩子设计可持续的未来。
“视”——拓宽视野,拥有本土化的视野的同时更需要国际化视野,融入国际理解教育,为长江的孩子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界”——追求境界,一种更高的学习、生活、文化、精神的境界,能够融会贯通多门类知识与经验,在个性化的感受、理解中,大胆地进行创造,成就长江的孩子实现每个人的可能性。
第十条 本校的办学目标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品质学校”。
着力培育和建设“高品质、多样化、人文化”的美丽学校,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构建师生和谐家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学校确定以下具体办学特色:特色之一:个别化。在育人模式上,从一群人的教育向一个人的教育转变,让每个学生在洋溢温暖和希望的小班教育中,发现自己,唤醒自己,成就自己。
特色之二:群落式。在教育内容上,从小空间的传统课程向大空间的群落式课程递进,让每个学生在充满生气和能量的课程体系中,燃烧渴望,唤醒智慧,激发梦想。
第十一条 本校的学生发展目标是:“责任 勇敢 博爱”。
责任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学龄儿童担当着不同的角色,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作为一名小学生的责任,作为家庭一份子的责任,作为一个社会小公民的责任……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是一个独立的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团队的事情我分担;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是诚实守信的人,答应人家的事就一定会做到。
勇敢就是一种有道德约束以、责任为前提的勇敢。它是一种对自我的挑战:面对挑战,迎难而上,决不放弃;面对自己身上的缺点,正视它,征服它,战胜自己比征服他人更有意义;面对竞争,优势时不得意忘形,劣势时不轻易认输,能站在同伴的角度思考问题。
博爱就是一种爱的最高境界,是一种仁者之爱。由对自己、对亲人的爱推及而出,推及至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心。以爱人为基础,包括爱集体、爱祖国、爱人民、爱生命、爱人类的生存环境、爱大自然、爱人类的劳动创造、爱文明进步、爱一切真善美的事物。要求学生成才先成人,做一个品德高尚、富有爱心的人。
第十二条 本校的教师发展目标是:总结教师专业发展、校本教研的经验,发扬长江实验小学自主、合作、交流、创新的教师文化,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的学术水平。
1.思想素质发展目标
教师要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引领教师提升职业成就感和幸福指数,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面对压力,能自觉地进行自我调控,心理疏导。每位教师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视教育教学工作为自己的事业,积极进取,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喜爱。
2.教师专业发展目标
大力鼓励教师进修教育教学高一级学历,各学科培养出一批在市、区内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
3.教师学术水平发展目标
基于“有效教学”的理念,引领教师围绕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持续地开展教育教学叙事研究。学校积极探索“研究成习惯”的有效途径,引导教师将校本行动研究作为教师的一种职业生活方式。
第三章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第十三条 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领导、负责学校工作,党支部保证、监督学校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本校依靠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教代会、民主党派及其他组织的作用。
第十四条 本校在校长领导下建立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总务室、学生室、教学科研室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本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行政领导,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活动中发挥政治核心、监督保证作用。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本校依靠教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本校依法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十七条 本校坚持科学管理和人本管理相结合,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
第十八条 本校实行制度化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重在认同、引导和激励,制度化管理要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九条 本校实行民主管理,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在民主程序内进行。本校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条 本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校招收学生无学区限制,按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第二十二条 本校实行小班班级授课制,班额一般控制在35人以内(含35人),每班设一名班主任和一名副班主任。
第二十三条 本校按照《浙江省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学籍管理。本校取消留级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校重视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期末学科考试不满意或不合格者,准许争优补考。
第二十五条 本校重视学习优异学生的培养工作。鼓励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鼓励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免试。
第二十六条 本校实行《学生个性化素质情况报告单》评价制度,每学期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一次评价报告。
第二十七条 本校实行“期末评优”制度,每学期对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学生进行表彰。
第二十八条 本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本校取消处分学生的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本校学生修业年限为6年,修业年限已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本校毕业证。
第五章 教师培训及管理
第三十条 本校维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校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各项合法义务。
第三十二条 本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积极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创造条件,探索校本培训的新途径。用教师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类研训活动,为教师搭建成长的舞台。
第三十三条 本校支持和鼓励教师走“学者型教师”的发展道路。逐步建立起一支会研究、会操作、会评价的学习型教师团队,推动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成长。倡导教师积淀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个性、开创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鼓励教师著书立说、成名成家。
第三十四条 本校将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不断调整用人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把用人关。
第三十五条 本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按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科学定编定岗,依照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 在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事政策的前提下,学校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
第三十七条 本校依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及区教育局、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职务、晋升工资、评比先进、实施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本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一)存在师德问题
1.对学生没有爱心。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3.辱骂、讽刺、挖苦学生。
(二)未尽职
1.存在教学水平或能力问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杭州长江实验小学教师职责》,因失职引发事故或影响严重。
2.有一定教学能力,但工作不尽职,不善于主动学习,不能切实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认真辅导;不善于自我提升;工作散漫、拖沓,责任心不强。
(三)影响学校声誉
1.对学校工作安排推诿、搪塞,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秩序。
2.说破坏团结的话,做破坏团结的事,影响学校大局。
3.所作所为在家长层面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学校声誉在社会上受到影响。
4.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实行“重视细节,有效提高学生文明自律水平”的德育管理。
(一)本校重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探索德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总结探索育人模式,实施体现1—6年级不同年龄特色的阶梯培养活动载体。
(二)本校切实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守规则、负责任、讲文明、有爱心的长江学子,开发相关的德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生存能力,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第四十条 本校实行“以生为本”的班级管理。
(一)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构建“平等、民主、和谐、合作”的师生关系,重视教师的表率作用,每一位教师都要努力使自己成为道德示范者和德育工作者。
(二)明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关注学生学业的同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落实“面向全体”的理念。面向每一位学生,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尤其不能忽视行为规范已有偏差的个别学生。
第四十一条 本校实行“特色”小班化教学管理。
(一)学校重视强化教师教学质量意识,树立以小班化教学为核心的全面、和谐发展的教学质量观,团结协作,努力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个别、充分的优质教育,使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
(二)本校严格执行小班化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备教材、备学生个案、备教学组织空间形式;上课要把握好小班上课的特点,以小组和个别化教学为主,创设“生动、开放、有效”的小班课堂;作业要把握小班化作业的特点,提倡作业的多样化、选择性和弹性制,提倡让学生参与作业批改,师生把作业的自批、互批和面批既作为一次再教育的过程,也作为能力培养和学法掌握的过程;辅导要加强“培优补缺”。
(三)本校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学业负担,规定: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的各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的各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
(四)抓质量分析与评估。重视横向比较,更注重纵向比较,在纵向评价、横向评价中充分体现因材施教。关注班级增量,关注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对薄弱年级、薄弱班级、薄弱学科加强指导和管理,促进教师分析和查找原因。本校不公布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五)本校为小班化教育实验基地。全校教师要深入学习小班化教育教学理念,加强实践研究,积极营造小班化课堂教学研讨的氛围,牢固树立小班教育教学观,在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充分体现小班的教育教学特点,使教育教学适合每个学生,不让任何一个学生掉队,使学生得到最大可能的进步。
第四十二条 本校实行“立足小班课堂,发展小班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课堂管理。
(一)课前精心预设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等各环节,充分利用小班课堂35分钟时间,体现新课标精神,渗透人文理念,注重在小班课堂中培养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灵活运用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不断发展小班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营造平等互助、积极参与的课堂氛围,既面向全体学生,又关注个体差异,尽可能满足不同需要,分层达标。关注学生的情商等人格因素的发展,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充分发挥小班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倡导自主学习、交流合作、自学辅导、实验探索等形式的研究性学习方式,让每一位学生学会学习,体验成功,培养创新精神,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四)在学习中实施激励性为核心的评价方法。评价形式多样,主要分学习中的过程性评价和期末的诊断性评价两种。过程性评价以成长手册、档案记录袋等呈现,4——6年级参加区统一的期末诊断性评价,1——3年级期末诊断评价以丰收园的形式为主,以红、黄、绿苹果进行评价反馈。评价主体可以是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相结合。
第四十三条 本校实行凸显“本色、简约、和谐”的学术氛围,力求在教育教学中进行科学研究,通过科学研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完善长江实验小学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课题的申报立项管理与过程性管理工作。引进精确管理的理念,及时收集好全校教师的获奖论文、教案、课件、素材、案例、试题、课题研究成果等,搭建共享协同的平台。
(二)通过学校龙头课题的引领和辐射,提升教师对于教科研工作的认可程度、熟悉程度和参与程度,使教师不断丰盈自己的教育理念和知识结构,以便解构、重构自己的专业任教方式。
(三)通过“校本教研”的多种形式,强化教师教科研意识,普及科研知识,逐步提高教师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探索科学规律的能力。
(四)以《教师专业发展计划书》为载体,明确教师个人和集体的专业成长愿景;以“观点汇报”、“好书推荐”、“‘长江杯’青年教师教学比武”、“师徒结对”、“主题式教研活动”、“新进教师培训”为载体,不断促进和提升教师的全面专业素养。
(五)本校以《长江浪花》为校刊,定期刊发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各项重要资讯、成果、心得。
第四十四条 本校实行“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成长”的少先队工作管理。
(一)少先队工作以“责任 勇敢 博爱”的学生发展目标为抓手,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体验系列活动。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主导少先队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的少先队文化。
(二)重视落实和规范“雏鹰争章”活动,注重学生争章过程的记录。把争章活动纳入《星级队员评价体系》,将少先队员获得雏鹰奖章的情况写入中队争章角、素质评价报告单或记入成长记录袋。切实加强少先队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
(三)重视发挥仪式教育的独特作用,注重少先队入队、红领巾换戴等仪式,利用好国旗下讲话、始业教育、休业式等坚实的德育阵地,让学生掌握德育知识,重视自身道德品质的养成。
第四十五条 本校在育人模式上,通过实施群落式课程,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变革方式,实现小班课堂“从一群人的教育向一个人的教育转变”。
(一)本校的校本课程开发坚持“自主成功、个性发展”的原则,本校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主体。
(二)本校的校本课程改革传统的课时分配模式,设置新型“长短课”。
(三)本校实施以“乒乓”、“长江训练营”、“阅读课”“心理辅导”“英语沙龙”为基本构架的校本课程体系。
(四)本校重视校本课程地过程管理和评价,校本课程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素质报告单。
第四十六条 本校实行“整合资源,服务教学”的信息技术管理。
(一)学校做好“五大网络建设”,创建国家级优秀校园网站。
1.教学网 完善充实现有的教学栏目并不断跟进,促进教学实际应用,如网上教研、电子备课、网上交流等。
2.德育网 建立德育网,将信息技术使用渗透到教育行政管理者、班主任、学生的思想道德层面。
3.校本资源网 教师成长中心负责搭建平台,组织完善建设校本资源库,利用在办公室上网,互连互访,共享网络资源,从硬件到软件资源。
4.教师研训网 开设提供延伸教师学习的教师研训网,使教师的学习不仅仅限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的象征性的学习,而应是实实在在的、随时随地的、有选择性的学习。
5.办公网 实现在互联网上的行政办公,延伸了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为提高办公效能建设作出贡献。
(二)本校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整合,不断提升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第四十七条 本校实行“和谐、互动”的家庭和社区教育管理。
(一)本校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建设,积极开发家长资源,优化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办学模式。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更好地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本校成立学校、班级两级家长委员会组织。
(二)本校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家校联谊等活动,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三)本校执行“上门家访”制度。每学年每位学生至少上门家访一次,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反映学生进步、沟通家校联系为主。
(四)本校与戒坛寺巷社区、大家苑社区签订共建协议,形成教育合力。
第七章 后勤财务管理
第四十八条 后勤财务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倡导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实行服务承诺制。
第四十九条 财务工作依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管理,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帐目由区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计、审查和监督。本校根据发展需要,合理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的经费支持。
第五十条 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本校每学期期末向学生提供收费结算清单。
第五十一条 总务部门重视校舍、校产管理。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损坏、遗失按规定赔偿,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发现基础建设上的安全隐患,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五十二条 本校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转让、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本校资产归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
第五十三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五十四条 严格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五十五条 总务部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十六条 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定期予以校务、财务公开。
第八章 体育卫生及安全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体育游戏课、乒乓球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和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参加体育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第五十八条 本校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本校设有专职卫生教师,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为学生体检。
第五十九条 本校不断改善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专职卫生教师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广播,举办卫生常识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六十条 本校自觉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本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预案机制。
第九章 家长委员会管理
第六十一条 本校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建设,积极开发家长资源,优化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办学模式。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更好地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本校成立学校、班级两级家长委员会组织。
第六十二条 本校家委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忱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一)学校及班级家长委员会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二)家长委员会应定期、不定期地收集家长们对学校教育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交学校领导参考。
(三)家长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地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知识方面的培训和讲座,提高家长们的家教水平。
第六十三条 本校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家校联谊等活动,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第六十四条 本校执行“上门家访”制度。每学年每位学生至少上门家访一次,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反映学生进步、沟通家校联系为主。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需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下城区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法。本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本校教职工要自觉维护本章程的严肃性,校长每学年要向教代会报告本章程的实施情况。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如需修改,应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下城区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章程自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下城区教育局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