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全区少先队组织在各级党团组织的关心下,在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少先队改革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实施《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积极开展争章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少先队员健康成长。经研究,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决定于2019年11月中下旬进行2019年下城区“火炬银奖”挑战营活动。现将考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火炬银奖”少先队员推荐条件

1.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全面发展,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2.获得基础章(按照2015年9月后实施的少先队活动课程基础章要求或2017年8月浙江省少工委出版的《少先队活动》基础章要求)获基础章10枚以上,兴趣章6枚以上者。

3. 已获得“火炬铜奖队员”(学校一星级奖章)。

4.积极参加校内外主题教育活动,并已获得3枚(区级以上必须有1枚)“主题活动章”者。

注:未开展雏鹰行动、雏鹰争章活动的少先队组织不得推荐。

二、推荐名额分配

按照各大队四、五、六年级队员总数的2%推荐,四舍五入。

三、奖励名额分配方法

1.2018年11月至今积极参与市级以上少先队各项活动、比赛3项以上,可获得1个银奖推荐名额;如参与5项以上市级以上活动可获得2个银奖推荐名额;如在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或在比赛中团体成绩突出(经区少工委认定),可获得3个银奖推荐名额。(以最高奖励为准)

2.2018年11月至今承办区级少先队观摩展示活动可获得1个银奖推荐名额;承办市级以上少先队观摩展示活动的学校可获得2个银奖推荐名额。(以最高奖励为准)

3.2018年11月至今被评为“下城区雏鹰红旗大队”的学校可获得1个银奖奖励名额;被评为“杭州市雏鹰红旗大队”的学校可获得2个银奖推荐名额;被评为“浙江省雏鹰红旗大队”的学校可获得3个银奖推荐名额;被评为“全国雏鹰红旗大队”的学校可获得4个银奖推荐名额。(以最高荣誉为准)

  1. 获得“下城区红领巾小领袖班优秀队员”、“下城区队长学校优秀队员”称号的队员在符合“火炬银奖”申报条件下,可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在汇总表上备注并附证书复印件)。

    四、评选方法及材料上交时间

    1.按照规定的推荐条件,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严格进行审核、选拔,在本校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名额分配向区少工委推荐。原则上推荐队员男生、女生比例为1:1 。

    2.本次银奖队员采取考核方式认定,最终按照考核综合分数由高到低的顺

    序排名认定。(考评方案另行通知)

    3.“火炬银奖”少先队员推荐表及个人争章情况介绍(主要记录在学校、社区参加争章活动的经历800字)及争章手册或争章记录复印件,一式一份,要求简洁明了,忌复杂浪费。纸质稿材料学校盖章请于11月1日前送下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少工委306办公室,电子稿汇总表于11月1日前发至邮箱:82762029@qq.com,如需要申请奖励名额的学校请将申报表填好于10月29日前发至邮箱82762029@qq.com,经区少先队总部认定后,方可推荐。

    五、有关要求

各校要以这次推荐评选为契机,各中队基础建设和雏鹰奖章活动作一次全面的检查。挖掘和宣传本校的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少先队工作氛围;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推荐条件,严格审核,积极推荐;各校要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区少工委将适时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2019下城区“火炬银奖队员”(二星级雏鹰奖章)推荐表

附件2:2019年推荐下城区“火炬银奖”队员奖励名额申请表

附件3:2019下城区“火炬银奖”少先队员推荐名单汇总

 

共青团下城区委员会

下 城 区 教 育 局

下 城 区 少 工 委

二O一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