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督导机制,发挥教育督导责任区职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区域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下城区教育局督导室对学校工作的督导情况,特制订我校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达柯文校长任组长,其余领导成员为组员。         

二、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意见      

1. 学校要积极配合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工作的随访督导,依据督导内容,向责任区督学提供学校工作相关方面的档案材料,并接受督导小组的提问,向督导组做出解释和说明。      

2. 学校工作每一个方面要求各相关负责领导及时整理材料,要存档,能够体现学校工作发展方面的情况。      

3. 积极开展对学校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方面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     

4. 在督学对学校进行随访督导期间,所有领导小组成员不得请假,要及时将自己负责方面的学校工作进行梳理,为督导组提供相关材料。    

三、问题整改要求    

1.对于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学校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由校长牵头,将具体问题细化。     

2.将细化后的问题,责任到人,分包领导负责解决;对于疑难问题由领导组共同策划解决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3. 对于学校党建和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由书记进行具体整改工作;对于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由教导处进行具体整改工作;对于安全、后勤及配餐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进行具体整改工作;对于德育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大队部进行具体整改工作。各分管校长负责整改,达柯文校长负责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