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微新闻和微电影大赛暨中小学校园电视台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625号),请各校积极宣传、充分发动中小学生和校园电视台参加各项赛事活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学生、中小学校校园电视台。

二、比赛内容

中小学校园微新闻大赛、中小学校园微电影大赛和中小学校园电视台评选。

三、奖项设置

(一)中小学校园微新闻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二)中小学校园微电影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最佳创意、最佳导演、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表演等单项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三)中小学校园电视台评选:设“2016年度浙江省中小学优秀校园电视台”奖,颁发证书和奖牌;另设“网络人气节目”和“网络人气栏目”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四)组织单位:设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牌。

参评办法请仔细阅读《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微新闻和微电影大赛暨中小学校园电视台评选活动参评办法》(附件1)。

 四、比赛办法

(一)报送方式及报送时间

所有视频节目通过学校自行上传的方式进行报送。报送网址为浙江教育网络电视(www.zjedu.tv)。学校可指定教师进行上传,上传账号为教师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的注册账号。

三项评选项目报送时间不同,时间跨度长,请把握好时间节点。

1.校园微新闻大赛

视频节目通过浙江教育网络电视上传。报送时间为2016515日—531日。

《校园微新闻申报表》(附件2)及新闻稿电子稿通过消息收发发送区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纸质申报表需经学校盖章报送。报送时间为2016525日之前。

2.校园微电影大赛

视频节目通过浙江教育网络电视上传。报送时间为2016620日—710日。

《校园微电影大赛申报表》(附件3)及剧本电子稿通过消息收发发送区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纸质申报表需经学校盖章报送。报送时间为2016630日之前。

3.校园电视台评选

所有参评的专题节目、品牌栏目视频通过浙江教育网络电视上传;《校园电视台申报表》(附件4)、校园电视台建设情况文字介绍电子稿及相关照片通过消息收发发送区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纸质申报表经学校盖章报送。报送时间为201699日之前。

 

(二)评选办法

采用浙江教育网络电视平台(www.zjedu.org网络投票、升学宝(微信号:shengxuebao001微信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项评选项目的投票时间和投票方式不同,注意区分。

1.校园微新闻微信投票时间:2016610日—620

2.校园微电影网络投票时间:2016720日—820

3.校园电视台“专题节目、品牌栏目”通过网络电视平台投票,投票时间:2016920日—1020

校园电视台特色通过微信投票,投票时间:2016920日—930日。

参评单位可提前组织人员关注浙江教育网络电视平台(www.zjedu.org)和《钱江晚报》微信公众号升学宝(微信号:shengxuebao001),以免错过投票时间。

 五、其它

(一)本次评选项目与“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内网消息2016229日发布)不相冲突,可重复申报,注意区分两项活动的参评对象。

(二)区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吴脂;通信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460号仓基新村11幢教育资产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05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