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3年度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的通知
浙心指办〔2013〕1号
各市及义乌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为满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需求,培养一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教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13年举办六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市指导中心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一、培训目标
B级资格证书培训旨在使一批已掌握一定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知识并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设计与实施能力,掌握个别辅导及小组辅导的常用技术与操作技巧,并初步熟悉学校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流程,从而使受训教师逐步成长为能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的骨干教师,引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省持有C级资格证书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师。
三、培训方法
以专家讲座结合“工作坊”方式进行,注重受训教师的参与、体验和互动,强调在团体交流和分享中获得感悟和提升,促使受训教师在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技术与操作实务等方面获得成长。
四、培训内容
教学计划表
(共56学时)
培训模块 |
课程(专题)名称 |
学时 |
授课形式 |
专业理论 |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模式 |
4 |
讲座 |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理论与技巧 |
8 |
讲座及分组操作 |
|
实践操作 |
班级心理辅导课高级技巧与研讨 |
12 |
工作坊 |
个别辅导技术运用辅导实务 |
12 |
讲座 |
|
团体(小组)心理辅导实务 |
8 |
工作坊 |
|
职业规划 |
心理教师生涯探索与规划活动 |
4 |
工作坊 |
考 核 |
理论考试 |
4 |
|
心理辅导课评价与再设计 |
4 |
|
拟邀请专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与继续教育部常务副主任、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协会理事长、上海市心理协会副理事长吴增强教授;
杭州师范大学心理辅导基地主任黄丽教授;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院长高亚兵教授;